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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2, 2009

挺扁倒馬



http://taiwan9.ning.com/profile/shxm

扁案的政治鬥爭本質!

陳前總統遭受二度羈押,又關入中國黨黨牢。南社、客社深入瞭解扁案案情,進一步確證扁案強烈的政治屬性。如果陳前總統如特偵組檢察官指訴可以求處五年以上至無期徒刑重刑,則南社、客社認為:若均以偵審陳水扁尺寸辦案,全台灣政治人物,可以求處一萬年以上重刑。然而唯獨集中辦扁,台灣人民必須徹底憬悟扁案的政鬥爭本質。

 較特別費更特別的國務機費要案,馬英九棄卒保帥犠牲手下的余文坐牢。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則硬肩承擔保護手下的林德訓等人。人情義理誰有擔當,台灣人民可以判斷!

 民進黨團在立法院提案要求將特別費除罪化。如果要單獨辦扁,應該要求依法速辦連戰、蕭萬長、吳伯雄,見證司法不是國民黨的黨法,陳水扁不是關在國民的黨牢!

 李登輝時代,內政部長黃主文曾建議將總統辦公室地毯拆除,以免遭受中國勢力竊聽,然而陳水扁遭受手下的中國情治勢力監控,連重要的秘密外交資訊都不當曝光,其中包括泰國政要WTO秘書長蘇帕猜;日本眾議院長與農林省副大臣。其實連戰當副總統時原訂秘密訪歐,事前亦遭曝光致行程遭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干擾。陳水扁失誤,將高達一億元不必送立法院預算審查,無須經審計部審核的總統奉天專案機密費用誠實繳庫,反而今日因秘密外交費用身陷重大困擾。為台灣主體國家前途設想,也為撙節國庫重大開支出,竟招自身重大苦阨,台灣人民對此,不能不有冷靜的思考!

 為希拉蕊擔任國務卿的聽證,柯林頓公佈基金會入帳來源。其中陳總統任職內曾捐高達一百五十萬美元給柯林頓,兩個多月後,柯林頓來台演講,試問柯林頓是否涉嫌收賄?陳水扁是否涉嫌行賄?一百五十萬美元換兩個多月後的來台演講是否有對價關係?總統在全無機密費的形勢下,僅靠列入國防部、外交部的機密預算,以台灣內部中國情治的文官結構,陳總統如何為台灣的國家生存提供應有的貢獻?若無所貢獻要此總統何用?然而陳前總統為此有所作為,卻須換來重大的牢獄之災,請問台灣人民:公道何在?

 檢察官在蒞庭指控陳水扁時,引述時報週刊專訪的內文。然而陳水扁當庭表示:「我沒有接受時報週刊的專訪,我絕不可能接受時報週刊的專訪」。請問:時報週刊的專訪是如何「生」出來?檢察官草率引用不實在的媒體報導做為論告的憑證,司法的公信力何在?

 南社、客社

http://www.twsouth.idv.tw/?p=218

馬英九的老師為何「挺扁」?

曹長青

今天,陳水扁前總統一案正式開庭審理。此案所以引起國際關注,因它明顯是國民黨馬政府打擊政敵、反攻清算的典型:媒體爆料,輿論定罪,違背無罪推定,不顧程序正義,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但只要有人站出來為陳水扁的司法人權說句話,就被藍營媒體抹黑為袒護貪腐。連曾裁決不需繼續羈押陳水扁的法官,也被貶為陳的暗樁。有司法界正直人士講點公道話,就被指控為親綠,甚至拿了陳的好處等等。一種輿論一律的恐嚇氣氛瀰漫台灣。

如果國民黨的這種邏輯成立,那麼國際學者聯名質疑扁案不公,怎麼解釋?譚慎格、林蔚、金德芳、葉望輝、章家敦、白樂崎等二十名國際學者,聯名寫信質疑馬政府辦綠不辦藍,指出「台灣的司法被腐蝕」,國民黨要「開倒車回到過去戒嚴黑暗時代的不公與不義」。這些學者多對台海局勢有專門研究,在西方學術界有相當地位(一般西方學者,取中文名者,在台海研究上都比較知名),他們不會拿自己的名譽開玩笑(偏袒哪個政治人物)。他們在美、加、澳等西方國家不約而同對扁案產生同樣想法,並簽署聯名信,就是因為陳水扁案的司法不公太明顯、太過分,引起了眾怒。

如果泛藍把這些西方學者也歸於綠營,那麼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Jerome Cohen)批評扁案司法不公,又該怎麼解釋?孔是馬英九在哈佛讀博士時的教授,媒體報導說,馬任黨主席和選總統,孔都提供建言。馬被質疑曾做「職業學生」,孔數度出面替馬辯護。馬就職後,孔還被請到總統府做客。作為知名的法律學者和中國問題專家,孔近日在香港英文《南華早報》發表「扁案的法官已搞砸了他們的機會」一文,從法學專業角度,指出扁案違反無罪推定,檢方濫權;使司法的獨立、公正性 「變成嘲諷」。

如果國民黨還是找理由,把孔也歸於綠營,那麼他們怎麼解釋支持泛藍的《中國時報》社論「平心靜氣談『審前羈押』爭議」?該社論明確指出,未經審判就把陳水扁抓起來的「現行審前羈押制度飽受『被控有罪就抓起來』的威權觀念支配」,對嫌犯是做有罪還是無罪推定,「是警察國家與民主法治國家的分野。」就差沒明說,馬政府已使台灣成「警察國家」。

二十名國際學者及馬英九的老師,都指出扁案司法不公,不是偏袒貪腐,更非不顧事理,恰恰是堅持是非,挺台灣的司法人權。正如上述中時社論所說,「以免任何人受到不合憲法正當程序的對待」。今天政府權力可以踐踏曾當過總統的陳水扁的人權,明天就更可對任何人司法濫權。這個損害,遠大於任何個人的貪腐(如真有的話)。

孔傑榮的結論是:在目前情況下,很難看到陳前總統案能有一個公正的審判。因此美國的台灣人律師江建祥建議,陳水扁應以法官違憲,拒絕接受審判,保持緘默權。陳和他的律師,應在法庭戴上口罩,拒答一切問題,以示對這種明顯、囂張的司法不公的抗議。任何司法辯護已無意義,因起訴書寫得很清楚,要給予最嚴厲之制裁,其實就是等馬政府決定判多少年。腳本早已寫好,今天陳水扁出庭受審,只是走過場、當道具而已。

原載台北《自由時報》2009年1月19日曹長青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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